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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宜春人,非法集资套路深,小心这些“坑”!

宜春发布 2021-01-19


案例

2020年9月,在东莞经商的被告人林某君联系被告人王某斌,介绍投资饮料跨区域“炒货”可以获得高额利润,拉拢王某斌等人投入资金进行“炒货”。

之后,林某君伙同王某斌在明知“炒货”不可能获得高额利润的情况下,向亲友及社会人员宣传“炒货”可以获得高额利润,虚构资金用途,以相当于月息8%至40%不等的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。

其中,林某君以其在东莞市实际经营的某饮料商行为幌子,以扩大经营规模、合作开设仓库为借口,诱骗投资者投资后将投资的货物,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,以此快速套现偿还前期投资者的高额利息,营造生意好的假象,并虚构“六个核桃”东莞市总代理等事实,引诱被告人杨某涌等人在东莞市拉拢社会公众投资“炒货”;王某斌在林某君的指使下在揭西县开设一商行及仓库,以此为幌子引诱投资者投资,并组织投资者到东莞市参观酒窖、仓库,夸大林某君的经济实力,引诱王某灼等人拉拢社会公众投资“炒货”。
     期间,被告人林某材、傅某君、傅某明明知林某君、王某斌非法集资,仍为林某君、王某斌提供银行卡使用、帮助转账给投资者、介绍投资者投资,并帮助林某君、王某斌提现以转移资金等。被告人杨某涌通过口口相传、以人传人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进行宣传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拉拢杨某波等20余人投资“炒货”。他还将投资者进行分组,建立微信群转发林某君的“炒货”信息并统一转账给林某君,
造成投资者损失187万元



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

1.借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、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。

2.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和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、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。

3.通过认领股份、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。

4.通过会员卡、会员证、席位证、优惠卡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
5.以商品销售与返租、回购与转让、发展会员、商家联盟与“快速积分法”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
6.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
7.对物业、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。

8.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
9.利用“电子黄金投资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

常见手法



01

承诺高额回报

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。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
02

编造虚假项目

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
03

以虚假宣传造势

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采取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,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,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,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
04

利用亲情诱骗

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有时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


典型非法集资活动“四部曲”



01

画饼

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“高大上”的项目。以“新技术”“新革命”“新政策”“区块链”“虚拟货币”等为幌子,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,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“吊”起来,让其产生“不容错过”“机不可失”的错觉。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“饼”画大,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。

02

造势

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。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,比如新闻发布会、产品推介会、现场观摩会、体验日活动、知识讲座等;组织集体旅游、考察等,赠送米面油、话费等小礼品;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“技术认证”“获奖证书”“政府批文”;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,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、明星合影;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、礼堂进行,其场面之大、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。

03

吸金

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。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、分红,给参与人初尝“甜头”,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,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,进而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,还动员亲友加入,集资金额越滚越大。

04

跑路

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“吸金”一段时间后跑路,或者因为原本就是“庞氏骗局”人去楼空,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,甚至血本无归。


非法集资常见套路



01

装点公司门面,营造实力假象

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,办理工商执照、税务登记等手续,貌似合法,实则没有金融资质。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,或宣传国资背景,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,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、知识讲座,邀请名人、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,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,欺骗性更强。

02

编造投资项目,打消群众疑虑

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、民间借贷、房地产销售、原始股发行、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、财富管理、金融互助理财、海外上市、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,并且承诺有担保、可回购、低风险、高回报等。

03

混淆投资概念,常人难以判断

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,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成在纳斯达克上市;有的利用电子黄金、投资基金、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,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;有的利用专卖、代理、加盟连锁、消费增值返利、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,欺骗群众投资。

04

承诺高额回报,编造“致富”神话

高利引诱,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。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,然后拆东墙补西墙,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,等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,携款潜逃。


教你如何防范非法集资

可能有一些人认为非法集资离自己很远,其实不然。尤其是互联网时代,稍不留神,你就可能会被犯罪分子慢慢掏空“钱袋子”,甚至倾家荡产!

那么,如何防范非法集资?


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,务必提高警惕:

1.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

2.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
3.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;

4.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
5.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;

6.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;

7.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;

8.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
9.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
10.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
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“三看三思”法

三看:

一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(如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等)的批准文书,并向监管部门核实真伪;二看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;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、安全、可靠。

三思:

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;二思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;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。


谨慎投资,严防非法集资陷阱


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“保险”、高息“理财”,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。

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,不接收“先返息”之类的诱饵,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。

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。不与银行、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,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、欠条;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“三查、两配合”,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、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、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、查产品、查单证,配合做好转账缴费、配合做好回访。

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,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,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。





(来源:网络综合)

(编辑:熊瑛;编审:汪美媛;监制:彭晓英 杨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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